1. 因病保留入学资格,须校医院签署意见;若因精神疾病,需要心理健康与咨询服务中心和校医院同时签署意见。
2. 若因参军保留入学资格,须武装部签署意见。
3. 若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4. 此表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各存一份。
来源: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
http://xsc.aynu.edu.cn/xzzq.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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