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 4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甲骨文故乡、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阳师范传习所,1949年被命名为平原省立安阳师范学校,1958年更名为河南省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改名为安阳第一师范学校,1978年恢复为安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安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阳教育学院、安阳市第二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安阳师范学院。2011年获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2020年成为河南省17所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之一。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纪委、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及招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要求已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招聘方案在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aynu.edu.cn/)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5日8:00至2023年6月12日17:00,应聘人员填写《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在报名表内(附件2)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尚未取得的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各专业招聘邮箱(邮件以“应聘单位+姓名”命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2. 网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届时须提供:
(1)个人身份证。
(2)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生报考人员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打印报名时填写的《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人事代理岗位应聘报名表》2份。
(4)各类获奖证书、所获相关资格证书等。
4. 注意事项
(1)请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务必按以上要求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应聘信息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缺考者视为零分。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达不到3:1比例,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人事代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后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及我校的相关政策执行。对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29001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2-2900005(学校纪委)
特别提示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及各类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给本人应聘带来的影响,责任自负。